2021年12月4號公司工程部召開了11月份生產例會,公司項目負責人和公司分管領導準時參加了本次例會,首先各項目負責人簡單匯報了分管項目的質量、進度、安全、人員配備變化情況,公司對各項目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沿山河南路延伸段(靈巖山路-規(guī)劃錢塘江路)工程二期李祖存變更為呂達,項目負責人李彬及時跟進業(yè)主蓋章情況,蓋章完成及時反饋公司。
2、寧波市建設工程樁工機械設備登記使用告知管理制度于12月1日開始實施,各項目負責人嚴格落實。
3、關于開展在建項目監(jiān)理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各項目負責人按照文件做好自查。
4、根據省建設廳關于加快推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參建的建筑市政單位2021年11月30日前安責險100%投保。
5、地方建筑材料監(jiān)管平臺要求各項目負責人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提交上報簽認,保證活躍度。
6、對砼專項檢查,要求各項目標養(yǎng)室,塌落筒、現(xiàn)場試塊、標養(yǎng)協(xié)議、平行臺賬等設備配備到位,資料準備齊全,會后做好自查。
7、竣工資料及時報公司歸檔,項目竣工驗收時在公司項目管理群及時發(fā)信息告知。
8、各項目負責人在本項目分部分項工程開始前做好交底,對專監(jiān)及監(jiān)理員填寫資料定期自查。
9、各項目根據主管部門文件做好自查及自我保護,尤其是消防及安全工作。
10、各項目做好疫情防護工作。
11各項目做好文明典范城市迎檢工作。
12、各項目如遇考勤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反饋
13、各項目負責人和專監(jiān)及監(jiān)理員做好交底,如遇主管部門、業(yè)主等檢查如何協(xié)調交流,并及時匯報。
14、各項目負責人做好考勤信息跟進。
15、12月份公司財務關賬,各項目負責人及時跟進開票情況。